本报讯 (记者 张世敬 实习生陈一鸣)“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一般由‘地域+名字+小额贷款+公司性质’组成,而且小贷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会明确注明。”近年来,小额贷款市场鱼目混珠,一些非法放贷组织肆意发放高利贷、“校园贷”,市金融办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要正确选择金融服务机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据介绍,根据银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贷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而一些非法放贷组织则发放高利贷、“校园贷”,甚至出现了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给正规的小贷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市金融办工作人员表示,市民要从公司名称、业务范围、权威部门名单、资金来源等四个方面来区别小贷公司与非法放贷组织:一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一般由“地域+名字+小额贷款+公司性质”组成,如:“大同市XX (县、区)X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二是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上,会明确注明“发放小额贷款”等字样;三是我市小贷行业协会网站上公示了全市小贷公司的名单,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可先上网查询是否为正规批设的小贷公司;四是小贷公司主要使用自有资金,严禁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对外非法集资。
市金融办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近些年,非法借贷行为乱象丛生,各类民间放贷组织冒充正规小贷公司行骗且得逞的案件频发,最常见的莫过于塞在车窗上的“当天放款”小卡片,小区里到处张贴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广告,或面向高校学生的“校园贷”,实际上,小贷公司放贷不同于“高利贷”,其发放的每笔贷款利率应符合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都需通过审批,其借贷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监管,属于依法依规开展的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