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深入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大同日报 2021年02月12日

  本报讯 (记者  董芳) 全力做好新冠疫情医疗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完善医保政策……2020年,全市各级医保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三保一防两提高”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这是近日记者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市医保局全面落实防控政策,与财政、卫健等部门联合印发有关新冠疫情综合保障文件,确保多项医疗保障政策及时落地,将医保疫情防控专项基金提前预拨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累计预拨医保基金2005万元,救治患者21人次。开通药品耗材采购绿色通道,开展“网上办、不见面办”等服务。实施阶段性减征、缓征政策,对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实施3个月的减半征收政策,允许参保单位延迟缴纳医疗保险费,最多不超过6个月。全市3299户参保单位共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1.48亿元,缓征医疗保险费3.89亿元。

  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其中,进一步优化分级诊疗、异地就医经办流程,大力推行“互联网+”服务,实现手机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理业务,实施医保差异化支付。去年,未通过分级诊疗平台转诊9497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275.42万元,比未实行差异化支付前下降20%。同时,进一步强化医保目录管理,深入推进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在7家试点医院正式启动DRG付费结算模拟运行;继续扩大住院按病种收付费、单病种试点范围,调整新增264个支付标准,单病种支付标准平均降幅20%左右,平城区、左云县、阳高县单病种结算增量明显;在灵丘和阳高县乡镇卫生院开展日间治疗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基金支出降幅近50%;在云州区大同厚德精神病医院开展精神病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比按项目付费支出减少11.1%。此外,积极支持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总额预算、打包付费”工作,在阳高县探索开展按人头总额预算打包付费试点工作。

  持续完善医保政策,参保群众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我市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将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550元。2021年,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280元。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全年共发生费用1801.28万元,医保支付1051.66万元,报销比例达到58.38%,基本实现参保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有保障。同步落实实施医疗救助兜底政策,2020年新增4个重特大疾病病种后,共计37种重特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范围,有21.08万困难群众得到救助,人民群众的医保获得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