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让耕者有其田

大同日报 2025年10月09日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中央为回应广大农民对土地的迫切需求,于1946年5月发布《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将抗战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土地政策,大同地区各解放区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1946年7月,中共冀晋区党委会议决定派出工作队到浑源县,协助该县土地改革委员会开展土地改革试点工作。地委工作队在浑源县东辛庄搞土改典型村试验后,推广典型村经验。全区举办10期土改干部训练班,完成9个典型村土改试点工作。至1947年3月,冀晋一专区所属各县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据统计,全区1109个村庄52万人参加土地改革,浑源、繁峙、广灵、应县、阳高、大同6个县816个村的农民分到土地54万余亩,还分到房、钱、衣物和牲畜等。

  1947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大同东部各县解放区积极响应并展开行动。以灵丘县为例,12月15日,该县208个村庄同时展开土改运动。工作队首先召开贫下中农会议,成立贫农团、新农会接管村中一切事务。全县乡村中,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全部接收,连同其他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

  1948年3月开始,大同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工作陆续展开。土改阶级斗争形势尖锐,中农、贫农丧失土地成为普遍现象。各级党组织充分发动群众,坚决镇压汉奸、地富、恶霸,为土改开创良好条件。各县根据地按富户数不超过8%,人口不超过10%的原则划分阶级。广灵县榆林堡土改后,地主每人4.4亩,产量33市斗;富农每人5亩,产量39市斗;中农每人7.6亩,产量57.8市斗;贫农每人7亩地,43市斗。1950年上半年,大同地区土地改革运动全部完成。          焦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