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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法院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

  本报讯 (记者 邸东芳) 近日,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工作全面结束,经各省级团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甄别,确定通过复核3790个,平城区人民法院顺利通过“国家级”复核,荣列榜单。

  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活动始于1998年,由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政法委等12部委联合开展,已纳入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此次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工作共涉及1998年以来命名的13个系统的4953个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平城区人民法院自创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以来,积极建立健全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体系,完善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针对青少年维权工作这一系统工程,该院加强教育,注重预防,不断延伸维权触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联手学校,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中层及员额法官担任14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本地中小学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教育广大学生遵纪守法;联手基层“送法进社区”,不断提高社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与区妇联开展“共创和谐家庭”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该院始终以“教育挽救为主、惩治处罚为辅”作为审理青少年刑事案件的基本方针,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把庭审变成教育、改造青少年罪犯的重要阵地。在庭前调查阶段,坚持“三见面”,即与青少年被告人本人见面、与监护人见面、与被告人的单位或学校见面,深入了解该被告人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及社会影响等,依此确定庭审施教方案;在庭审阶段,针对青少年被告人的心理、智力、身体发育等情况,因案制宜、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在裁判尺度上,对于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一律从轻减轻处罚,对于可以宣告缓刑的,一律宣告缓刑,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给那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被告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该院刑事审判庭还严格执行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审理中一律实行不公开审理,严格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隐私;对于未成年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依法主动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保证未成年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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