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贷款的学生首先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然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包含共同借款人)原件及《申请表》或学生证(高校在校学生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材料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可自己在网上注册,也可到当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册打印)、入学报到通知书或本人学生证(或高校在校学生证明)、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等。
资格审查通过后,学生本人须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借款合同。各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合同签订情况,逐级上报国家开发银行。
之后,学生携带回执单先行赴校报到,并经校方确认合同回执在规定期限内录入,最后截止日期不得晚于10月10日,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合同回执汇总表,逐级上报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最终审批并发放借款,借款资金将学费和住宿费按合同回执上注明的学校账户直接划汇到学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