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企退人员 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大同晚报 2022年07月16日

  本报讯  (记者 双红)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12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对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增幅4%左右。

  今年是连续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通过定额调整体现公平,通过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通过倾斜调整体现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的重点关怀。

  调整办法和标准具体为: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7%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3元;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4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3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451元的补到34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