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潘红)日前,大同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为农民工讨回部分工资。
2015年,李某承建了大同县周士庄镇后铺村抗震加固房建设工程。同年3月至次年11月,李某雇佣刘某和王某等10多名农民工为其工作。工作结束后,李某以工程款未拨付到位为由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多次讨薪未果,刘某和王某等人向大同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大同县检察院调查发现,这些农民工经济困难、法律意识薄弱,因承担不起诉讼费用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方式来维护权益。针对农民工实际情况,大同县检察院积极引导农民工搜集证据,梳理诉讼思路,并协助联系大同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代理案件,还协调法院立案庭减免了本案诉讼费。
为了保障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大同县检察院督促法院在程序和实体公正的前提下快立快审快结。在大同县检察院大力支持下,周士庄镇政府给付了13.2万元工资款,剩余的工资款李某未给付。目前,大同县检察院对此案建议支持起诉,法院已受理该案,不日将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