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启新程,激浊扬清再出发。
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力保障市委“136”发展战略、监察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责追究26案43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34人、监督责任9人,追究主体责任的一把手17人。这是2017年我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交出的一份清单。
一年来,市委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吉福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就管党治党作出批示34次,批准谈话函询3人,批准立案审查40人;亲自对本地省管干部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79人次,对市管干部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249人次。市纪委主动协助市委推动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围绕省委书记骆惠宁提出的“三个警惕、三个进一步”要求,制定落实指导意见,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实际行动体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协助市委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认真负责做好问责工作。继续执行“签字背书”制度,通过约谈督促、报告工作、严肃问责等方式,确保主体责任压得更紧更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明确问责重点和方向,严格“一案双查”。
巡视利剑作用更加彰显。我市进一步健全巡察相关制度,在出台实施办法和制定工作流程、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形成组办结合的常态化机制,建立155人的巡察组长库和571人的巡察人才库,深入开展巡视整改自行“回头看”。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提出“20个是否”,作为巡视整改自行“回头看”的对照内容。组织开展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有序推进第二轮巡察。第一轮巡察共对4个县区和市直局、及其部分下属单位16个党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政治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33件。9月5日派出6个巡察组,启动十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
2017年2月26日,我市11个县区监察委员会全部正式成立。3月19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市县纪委担起专责,细致谋划、具体操作;市县人大、组织部、政法委、检察院和编办各负其责,全力支持配合改革试点工作。市纪委监委坚持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思路,积极坚定、稳妥审慎推进任务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运行,突出精细施工,坚持五管齐下,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提早对定编、考察、转隶、挂牌、任命和办公场所、机构设置、职能划转、业务流程等作出具体安排,为后期工作顺利推进赢得了时间。市县两级制定了涉改人员转隶流程、监委挂牌方案、办公用房分配方案、资产移交使用方案等,细化责任、细化流程、细致操作,实现了环环相扣、有条不紊。期间,严明纪律,力促交流和融合,让所有人员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岗位,为试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制度是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的保证。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基本遵循,市县两级在“纪法”衔接、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分离、 (下转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