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芳)我市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以来,已确定了205万元资金的扶持对象。近日,市科技局组织对2018年科技创新券进行兑付,第一批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5月31日(含2017年度发放的创新券)。
科技创新券是由政府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免费发放的一种权益凭证,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根据《大同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申请创新券的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企业。创新券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双创基地等入驻企业。创新券由已注册企业和创客所在创新创业载体申请兑付,先报先兑,兑完为止。兑付申请累计金额在5万元以内,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助;兑付申请金额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50%比例进行补助,全年兑现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据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科技创新券是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项激励政策。我市从去年12月1日开始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运行管理。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2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65.6万元,合计365.6万元,有效期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已有41家企业申报了创新券,共计205万元,还剩160.6万元创新券有待申报,有意向的企业可以登录“山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完成企业注册并提交。创客由创新创业载体集中登记,并以所在创新创业载体统一登录系统填报。今年,科技创新券可以申报、兑付两次,第一批兑付时间截止到5月31日(含2017年度发放的创新券),第二批兑付时间为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