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外地亲友接风,在一家本地特色饭店聚餐,大家久未见面,吃着美食,叙旧聊天,甚觉快意。未料时过不久,一大队人马集结而来落座于相邻两桌,先是七嘴八舌点餐催菜,继而推杯换盏敬酒劝酒,一时间,偌大餐厅只闻这两桌人的喧闹之声,聊天难以继续,吃得如鲠在喉,大家匆匆吃罢,赶紧撤摊走人,总算把不堪折磨的耳朵解放出来,一场好端端的聚餐就这样被搅了局。
酒桌上的喧闹,大家司空见惯,见怪不怪。这样的场景若是出现在一个私人空间,于他人无涉,本也没有什么可说道的。然而不同场合有不同的规则,公共场所不同于私人空间,身处其间,自己旁若无人的“大嗓门”成为他人耳边的噪音就未免失当,就会招人侧目,让人反感。噪音制造者未必有主观故意,但搅扰到他人却是不争的事实。而这样不合时宜的喧闹不仅仅出现在饭店,在影院、候车室甚至医院等等公共场所,也并不鲜见。
梁启超先生曾言:“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二者皆人生不可缺之具也。”公德体现在细微之处,包括在公共场所的心存他者而非旁若无人。公共场所是属于大家的,保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基本素质是必要之举,多作换位思考为他人考虑和着想,尽可能地约束自己的一些不恰当的行为,如此才能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让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感到舒适和安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