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打造中高级能源消费结构
以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为核心,完善措施、强化手段,建立健全用能权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能源总量管理体系。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把能源消费总量、强度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约束性指标,推动形成经济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合理区分控制对象,重点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增量,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建立控制指标分解落实机制,综合考虑能源安全、生态环境等因素,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发展现状、发展潜力,兼顾发展质量和社会公平。实施差别化总量管理,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地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扩大天然气替代规模。东部发达地区化石能源消费率先达到峰值,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严格节能评估审查,从源头减少不合理能源消费。
构建用能权制度。用能权是经核定允许用能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消费各类能源量的权利,是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有效手段和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确保公平、公开。推进用能预算化管理,保障优质增量用能,淘汰劣质低效用能,坚持节约用能,推动用能管理科学化、自动化、精细化。培育用能权交易市场,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研究制定用能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
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能源结构优化互驱共进,使能源消费结构迈入更加绿色、高效的中高级形态。以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市场准入标准,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及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推动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依规淘汰煤炭、钢铁、建材、石化、有色、化工等行业环保、能耗、安全生产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落后产能,促进能源消费清洁化。统筹考虑国内外能源市场和相关产业变化情况,灵活调节进出口关税,推进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减少高载能产品出口。
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节能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航空、电子及信息产业等先进制造业发展,培育能耗排放低、质量效益好的新增长点。提高服务业比重,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促进服务业更多使用清洁能源。通过实施绿色标准、绿色管理、绿色生产,加快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大力发展低碳产业,推动产业体系向集约化、高端化升级,实现能源消费结构清洁化、低碳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