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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发展环境 激发民企创业热情

——二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

  本报评论员

  优化环境的力度决定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在优化环境上再突破,以一流的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孕育一流的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实现更大发展。

  近年来,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推动民营经济壮大的政策意见,推出干部入企服务、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等有力举措,从法治保障、政策扶持、环境营造等方面搭建起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四梁八柱”,初步构建起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客观地说,我市发展环境虽然发生积极变化,但与先进地区相比,在服务理念、简政便民、承诺兑现、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仍有差距。我们要努力缩短、消灭这些差距,为民营企业创造一片更优良的发展天空。

  要优化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坚决做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消除各类隐性壁垒。鼓励公平竞争。加强对民营企业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涉及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文件,切实做到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对大中小型企业平等对待。杜绝行政垄断,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行为,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

  要优化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努力提升服务满意度,为民营企业提供贴心服务,坚决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打通“肠梗阻”,建设“六最”营商环境。建立企业评价政务服务制度,政务服务好不好由企业家和全社会创业者来评说。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行“一窗通办”,加快“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标准化建设,切实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精准度,精准施策,靶向施策,切实帮助企业化解难题、消除障碍,让企业一心一意谋发展。

  要优化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看重优惠政策,更看重法治环境。一方面,政府要依法践诺、新官理旧账,对过去承诺且合法合规的事项要积极兑现;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生命健康、名誉等人身权。另一方面,要慎重处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严禁使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严禁超标的超范围采取财产强制措施。对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要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慎重妥善处理。有效维护民营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稳妥化解涉及民营企业的矛盾纠纷,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

  要优化亲商安商的社会环境。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一些错误说法及时予以批驳和澄清。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根据《联系民营企业名单》,尽快入企走访调研,加强沟通指导,研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水深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创建优良的发展环境才能让民营企业放心安心创业。各级各部门要把大会出台的“二十条”政策措施落深落细,树立“一切围着企业转”的服务理念,深入了解群众和企业的愿望和呼声,民营企业需要什么服务就提供什么服务,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创业的激情,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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