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生命力在执行,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激励,更离不开政策的落实与落地。我市出台的《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措施》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督查考核,旨在进一步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大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度,传导责任压力,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有些部门和地方对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大政方针认识不到位、执行有偏差,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落实不得力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职能作用,重点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在传达学习上不深入,在落实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用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大对民营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损害民营企业权益、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行为。对违规插手干预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税收征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向民营企业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查处,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政策落实要有评估机制,落实好不好,到位不到位,关键看效果。为确保各项涉企政策真正落地见效,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督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将民营经济发展指标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县(区)和有关市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落实情况的督查,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办理不力的依规依纪予以问责。
本报记者 李明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