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战略目标全面实现
推进能源革命,必须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规划体系,协调重大关系,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稳妥推进,保障能源革命阶段性任务和整体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入理解加快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与战略要求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强化规划指导作用。制定或修订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要体现能源革命战略意图。依据本战略制定能源分行业、分区域以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注重能源规划和年度计划相衔接。处理好整体与局部、长远与近期之间的关系。完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提升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约束力,在规划体系中分解落实能源战略任务和目标,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评估考核机制,保障规划有效落实。
完善政策措施保障。促进能源政策与财税、金融、土地、价格、环保、产业等相关政策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连贯统一,提高政策综合效力。加强制度配套,将能源消费“双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建设与之相配套。严格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大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力度,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对战略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建立战略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长期监测、滚动调整、绩效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同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战略贯彻落实的全过程,提高战略推进、独立监督、科学管理、民主决策的水平。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能源革命战略宣传,加强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教育普及,准确阐述战略的革命思想,把“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理念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观宣传教育加以推广、弘扬。注重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加快能源革命的好声音和正能量,积极营造浓厚、持久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和自觉意识,不断把能源革命推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