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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2.劣势

  无序开发存在隐患。部分地方政府对同一区域引进的开发企业较多,对项目开发时序缺乏统筹规划和管理约束。某些企业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未充分考虑资源、土地、压矿、环评、电网等建设条件,盲目与当地政府签订开发协议,出现“圈而不建”的现象。

  新能源产业起步较晚。“十一五”末,我省风电装机仅为30万千瓦,风电整机制造业在“十二五”期间刚刚起步,错过了风电市场爆发期和风机产品市场磨合期,品牌认知度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从全国的情况看,在面临国际贸易摩擦和产能过剩的背景下,我省光伏制造企业的产能、研发、市场占用率等均不占优势。

  产业发展环境受限。目前,我省还未出台相关补贴政策,没有成立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金融支持力度有待加大。个别地区百姓阻工赔偿费用较高,造成项目超出预算,增加开发企业投资成本。

  用电市场消纳压力大。近年来,我省煤电与新能源发展增长较快,但用电市场增长较为缓慢,严重滞后于发电市场的增长。新能源发电存在不稳定性等特征,在冬季采暖期间供热火电机组挤占新能源发电空间,并且我省新能源装机主要集中在太原以北,给我省电网调峰带来较大难度,预计未来新能源发电上网压力将会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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