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韩毅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润玺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怡红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 去:
张俊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彭贵林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智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安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永基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钧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马剑峰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贺义军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谷立军的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