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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孕妇可免费享受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

  (记者田雁)2019年,省政府继续将“为全省城乡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列为民生实事之一。为确保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日前,我市启动了免费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工作。

  据了解,今年我市确定市一医院、三医院、五医院、同煤集团总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大同康复医院等6家医院为免费产前筛查机构,产前筛查机构查出的高风险孕妇全部由市一医院产前诊断中心负责进行进一步诊断。孕妇每孕次可享受一次免费产前筛查服务,高风险孕妇每孕次享受一次免费产前诊断服务。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血常规、尿常规、凝血系列、肝肾功能、心电图、乙肝五项、丙肝、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等孕期常规检查项目不列入本项目免费服务范围。免费服务标准为:产前筛查100元/人,产前诊断1000元/人。女方为本省户籍的,男方为本省户籍、女方为外省户籍的,居住在本省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均为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对象。

  市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在省外医疗卫生机构自费进行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的本省户籍流动人口,可由孕妇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或本人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本省户籍、女方为外省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及复印件)、诊疗病历本、检测诊断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分别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指定的产前诊断机构,按照免费服务项目和经费结算标准审核报销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费用。产前筛查费用,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予以直接审核报销;无创DNA检测和产前诊断费用,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出具转诊报销单,到指定的产前诊断机构进行报销,并反馈给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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