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苑捷)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日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森林防火倡议书》。
《倡议书》提出,自觉当好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自觉当好文明用火的执行者,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烧田埂、野炊和吸烟;倡导文明祭扫,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规定,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倡议书》强调,要高度重视扑火人身安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防火值班电话12119。严禁个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上山扑火,严防人身安全事故。要牢固树立守法意识,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由县(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对造成森林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个人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倡议书》倡导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美丽大同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