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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开始认定

  本报讯 (记者 董芳) 记者日前从市科技局获悉,今年,省科技厅对高新技术企业将分三批开展认定,我市今年需要重新认定的高企及首次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要提前做好认定申报工作,在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求为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据市科技局高新科负责人介绍,今年省科技厅对高新技术企业将分三批开展认定,分别是5月25日前、7月25日前和9月25日前。认定后,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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