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规定,凡已核准登记的市直事业单位,定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30日进行产权年检工作,需向大同市产权事务中心报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并提交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国有资产增减变动审批文件及其他有关年检材料,接受年检。逾期不办理年检的事业单位,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将被收回。
地址:大同市平康里会计学校公寓楼6层(城区十七小学校对面)
联系电话:7788025
特此通知
大同市财政局2019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