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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名录

  本报讯

  (记者 刘培现) 近日,市政府正式公布机构改革后梳理确认的第一批市级30个行政执法主体。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的。

  据悉,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省政府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梳理确认并公布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录的工作要求,经各部门申报、市司法局依法审查、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等程序,我市确认了第一批市级30个行政执法主体,并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首批30个行政执法主体包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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