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有为)8月1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市政府岗查处一起外地司机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案件,对太原籍司机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是日早8时左右,民警在市政府岗执行保障“二青会”勤务时,发现魏都国际酒店门口停有三辆旅游大巴车,游客们正陆续上车。按照七座以上营运机动车逢车必查的原则,民警分别对三辆大巴车进行了检查,在检查第三辆车司机的驾驶证、行车本时,民警闻到一股酒味,对该车司机刘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6毫克/100毫升,涉嫌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刘某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取证,据刘某交代,他于当日凌晨喝了大约1两白酒和1瓶啤酒。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