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芳) 为宣传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提高节能意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的节能示范作用,昨日,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向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发出倡议: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把节能环保理念转化为日常生活习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大同作出应有的贡献。
6月29日至7月5日是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宣传主题是“绿水青山、节能增效”;7月2日为“全国低碳日”,宣传主题是“绿色低碳、全面小康”。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倡议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成为自觉践行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模范。同时,倡导低楼层(5层以下)办公人员走楼梯上、下班,减少乘坐电梯频率,办公期间如有上下楼需要,争取间隔3层以内不乘电梯;在“全国低碳日”当天,倡导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低碳出行,践行“135”出行方案,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环保再生纸,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带来的浪费。此外,全市公共机构要做好节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让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节能工作中来。努力做到在宣传中影响人,在行动中感染人,相互带动,相互监督,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公共机构节能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