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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文明行为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报讯   (记者   张诗珩   见习记者   陈云华)   10月1日起,《大同市文明行为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我市立法工作又一重大成果,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了法律支撑。这是记者昨日在该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发布会全面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尤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新增的“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患有传染病时,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不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融入日常生活,使文明规范成为市民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倡导市民主动学习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范,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让文明行为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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