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 昌
“无规矩不成方圆”。从10月1日开始,《大同市文明行为条例》正式实施。自此,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正式步入法治化轨道,不文明行为将受到法律惩戒。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灵魂。但现实生活中,诸如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乱倒垃圾等现象时有发生。此次《大同市文明行为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为文明行为立规矩、树导向,让市民知晓什么是文明、如何践行文明,并说明了处罚和惩戒措施。可以说,条理明确的《条例》为推进我市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法治准绳,对于城市文明建设意义重大,对提升我市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设文明之城,是民心所向,是众望所归。通览《条例》我们就能发现,其中不仅有关于文明养犬、文明旅游、爱护公物、不乱丢废弃物等老问题的阐述,还着重强调了与疫情相关的文明行为规范。例如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患有传染病时,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等,这无疑都是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反思成果。
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要想让文明不断深入人心,各级部门在强化执法的同时,也应适当实施柔性执法,通过循循善诱的方法,让违法者自觉成为法律的捍卫者、践行者和参与者。与此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例如制作公益广告、短视频等,在传统媒体、新媒体上进行普及传播,让《条例》内容走进大街小巷、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内心,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文明素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实,古都大同的文明形象必将进一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