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11月1日零时开始。10月11日至12月10日期间,普查员将佩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证件入户开展工作,请市民家中留人。
这次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选择自主填报的市民,需要在普查员上门时予以说明,并在普查员的指导下,于10月11日至11月5日期间完成填报。如果未按时完成自主填报的,普查员将于11月6日至15日入户进行登记。如果市民住所被抽中作为长表调查户,普查指导员将于11月16日至30日再次入户进行普查长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