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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持续引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报讯 (记者  李雪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政治担当,保持斗争定力,高位推动、重拳出击,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深挖根治”一体推进,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累计打掉黑恶势力团伙171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20个、恶势力集团55个、恶势力团伙9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61人,破获各类案件1018起,查扣涉案资产10.1亿元,整体打击战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2019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全市公安机关形成以“局党委主导、刑侦部门主办、基层派出所主责、扫黑专业队主攻、各警种密切协同”的工作格局,并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制定出台了《“四长两委”巡回检查摸排制度》《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派出所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排查制度》等38项制度机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步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提供有力保障。

  全市公安机关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问题,广辟线索来源,明确核查责任、核查方案,关联串并、深挖内幕,力争“条条见底、件件落实”。截至11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收部级和省级批转线索220条,办结217条,部厅线索办结率达98.6%;共收集和移交各类线索1131条,办结1123条,办结率达99.3%。以“专案攻坚”开路,坚持全面打击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切实提升成案率,打掉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团伙,特别是侦破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段维宁、柴斌和孙忠等人为首的多个黑恶势力团伙,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和依法严惩的高压震慑。以“打伞断血” 绝后,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资产、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判处财产刑与行政处罚“三个同步”,严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向纪委监委移交“保护伞”线索247条,直接查处公职人员30人,党员37人,查扣涉案资产10.1亿元,先后制发风险提示函747件,对13个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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