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芳) 为持续深入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市医保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10名社会监督员,作为医保部门监管力量的补充,以进一步强化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
据了解,为积极探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社会参与机制,规范定点医药服务、参保就医和医保经办行为,营造医疗保障基金全民监督氛围,市医保局依照基金监管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大同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同时,明确了社会监督员选聘人数、聘任条件和职责权力,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社会监督员的管理、联络工作,组织参与医保基金工作的业务培训、专项检查及普法宣传活动,并及时受理社会监督员举报线索。
我市首批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任期两年,主要职责包括:发现参保群众在办理医保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广泛听取、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的业务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对在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欺诈骗保案件提供线索。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扩大社会监督员聘任范围,从人大、政协以及各县区医保系统推荐人员名单中遴选出优秀代表,继续充实到社会监管员队伍中,在我市逐渐形成“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工作局面,保持对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