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大同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