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本报讯  (记者  董芳)  记者昨日从市卫健委获悉,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着力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防输入、防反弹、防扩散。

  据市卫健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通知要求,对高风险地区来同返同人员,一律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中风险地区及河北省低风险地区来同返同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同返同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从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同返同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省内低风险地区返城返乡人员,原则上不流动,确需流动的,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报备登记纳入网络化管理,同时加强个人防护和个人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每天开展2次体温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同时,所有从事进口货物(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和运输以及口岸检疫、边防检查、隔离转运等高风险行业的省外来同返同人员和省内跨地市返城返乡人员,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先集中隔离,第一时间完成核酸检测),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此外,国际航班经停太原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2次抗体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集中隔离期满拟赴京人员,继续实施“7+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留晋人员到各市、县后,要向所在村(社区)、单位主动申报,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14天开展1次)。从其他省份口岸入境隔离期满后来同返同人员,由居住地县区级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点对点接返,一律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

  市卫健委提醒,所有人员均应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备。实施居家隔离时,如不能满足居家隔离条件应转为集中隔离。低风险地区返同来同人员和冷链物流等高风险行业返城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政策执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

 
     标题导航
   第01版:综合新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能源革命转型发展
   第04版:国内新闻
   第05版:综合新闻
   第06版:教育周刊
   第07版:健康周刊
   第08版:广告信息
习近平分别听取林郑月娥贺一诚述职报告
习近平同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通电话
全国首台氢燃料混合动力机车在大同下线
本市开发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白求恩精神历久弥新永放光芒
我市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市司法局为转型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