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红 见习记者 何嫱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摆在突出位置,依法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全年共开展城建环保领域立法3项,完成《大同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初审,完成《大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订初审,出台了《关于增选黄花为大同市市花的决定》。同时,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该工委组织开展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大同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持续抓好对口监督的4件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有效推动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该工委全年共办理代表议案1件,督办重点建议1件,高质量办理了关于加强对《大同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议案,并对“城市规划展览馆尽快布展”的建议依法进行督办,得到充分肯定。该工委还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题调研、《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并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做好与省人大环资委、各县区相关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络,实现工作互通互联、高效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