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黎明,男,汉族,1966年2月生,山西晋中榆次区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1982年7月,太谷师范学校中师专业学习;1985年7月,晋中市榆次二中团委书记、总务副主任;1995年5月,晋中市榆次区教委政教科副科长;1996年10月,晋中市榆次区东阳镇纪检书记;1997年8月,晋中市榆次区教委纪检书记;2001年1月,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2年6月,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党委书记;2003年7月,晋中市榆次区郭家堡乡党委书记;2006年6月,晋中市榆次区副区长;2008年9月,晋中市爱卫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2009年11月,晋中市爱卫会常务副主任(正处级);2010年1月,晋中市爱卫会常务副主任兼市卫生局党组成员;2012年5月,晋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12年8月,晋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2016年10月,晋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7年7月,晋中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其间:2018年5月至2018年9月,主持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工作);2021年2月,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2021年2月24日在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当选为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