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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照初心

  麻振福

  今年是我入党的第47个年头了,每当回想起立正姿势、高举右拳、面对党旗庄严宣誓的那一刻,我总是热血沸腾,那种光荣感和使命感一直激励着我。

  1972年12月,我应征入伍。参军入党、立功受奖,这是热血青年的殷切期望和努力方向。作为新兵的我,要求进步的心同样迫切。下到连队不久,我就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我开始自觉地学习党章、党史,学习军事专业技术。努力向老同志学习、向先进人物学习、向身边优秀的共产党员看齐,接受组织上的考验。由于各方面表现突出,我受到团党委的嘉奖,被列入入党培养对象。

  在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各方面都有了明显进步。1974年11月,党支部正式批准了我的入党申请。在支部大会上,团首长对我说的话仿佛仍在耳边:“入了党,你就是党的人了。要牢记党的宗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在保卫祖国的岗位上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入党以后,我更加一丝不苟地做好本职工作,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部队工作的10多年中,从南疆到北疆,从士兵到军官,从连队到机关,我坚决服从组织调动,自觉遵守部队纪律,多次受到军师团党组织的嘉奖。1987年12月,我响应中央军委“百万裁军”的号召,主动申请退出现役,转业到原雁北地区政法机关工作。我始终牢记入党誓言,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安排,在各个岗位上尽心尽责,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1996年,在全省开展的“打团扫恶”斗争中,因工作成绩突出,省委、省政府为我荣记三等功一次。特别是走上领导岗位后,我以身作则,与广大民警并肩战斗,日夜奋战在维护社会治安、“保一方平安”的第一线,受到上级党组织多次表彰。

  从国防绿到橄榄绿、警察蓝,身上的制服换了一次又一次,但是,帽徽上的那颗“红星”一直在我心中。在这颗红星的照耀下,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初心一直激励着我大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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