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近日,云冈区人民检察院“守护花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位于云冈区恒安一中学校对面某超市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且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明显标识。市烟草专卖局等4部门随后联合对其开展整治。
3月3日,云冈区人民检察院向云冈区烟草专卖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要求该单位整改并在全区范围内校园周边采取专项整治措施,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当晚,市烟草专卖局、云冈区烟草专卖局、市人民检察院、云冈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整治清查工作,现场发现该超市向在校学生售卖香烟并提供吸烟场所的违法事实。
目前,云冈区烟草专卖局对该违法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