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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自拆整治告知书

  各涉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你户未经批准擅自在大同市云州区周士庄镇王千户村、二十里铺村、三条涧村耕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已构成违法建筑,属《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占地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政函【2021】8号文件确定的专项清理整治对象,依法应予拆除。凡属于上述清理整治对象的户,限你户于2021年3月30日前自行搬迁院内、房内物品,自行拆除相关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不符合农用地建设的设施,恢复耕作种植。逾期未履行该项义务的,将依法对你户的上述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启动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依法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均由你户自行承担。

  如对本告知书有异议的,你户有权提出陈述和申辩。理由不成立的,不影响本次行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正常进行。

  后附:各涉拆户名单及所在村庄

  大同市云州区周士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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