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有为)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经过网络和业务测试,实现了摩托车业务下放至全市车管工作站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拓展了社会网点服务范围。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摩托车不仅是人们出行的代步工具,更成为人们出游的交通工具。截至2021年3月底,我市摩托车保有量已经达到31514辆,年均增长近5000辆。除进口摩托车外,我市摩托车业务全部由各交警大队车管所承办,但部分交警大队车管所受办公环境限制,不具备摩托车业务办理条件,给办事群众造成不便。
摩托车业务下放后,除车管所主所办理进口摩托车业务外,全市7家车管工作站和9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均可办理非进口摩托车业务,实现了群众办理摩托车业务和办理小型机动车业务享受同等“放管服”的便利。下一步,车管所还将在摩托车销售企业推广建设摩托车登记服务站,给群众提供购车、上户“一站式”车管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