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伟、杜福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王伟、杜福两名同志因工作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伟、杜福辞去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