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市人大常委会正在为制定《大同市长城保护条例》做前期调研,不少专家学者也通过文化沙龙的形式,纷纷为保护长城献计献策。让长城保护走上法治轨道,对于弘扬长城精神、留住文化传承,增强长城的保护、研究、文旅融合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长城是举世闻名的古代建筑工程,以其庞大的规模、复杂的构成、磅礴的气势、壮美的景观和无与伦比的价值为人们所熟知,已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但现实情况中,如此宝贵的文化遗产,由于年代久远、人为破坏、缺乏保护以及地震、风吹雨淋等自然现象的侵蚀,正在一点点地在旷野中消失,着实让人心痛。
庆幸的是,国家《长城保护条例》已经开始施行。《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也在今年4月1日起施行。而且,去年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关于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名单的通知》中,我市的明长城李二口段、明长城镇边堡段、明长城宁鲁堡至八台子段入列,这些法律规定的实施,对于我市长城的保护与开发工作意义重大。
立功当立百世功,计利当计千秋利。此次我市着手准备出台相关保护条例,对于现存我市的长城遗址具有的意义不言而喻,将从法律的层面解决长城保护、利用等问题,强化了刚性保护约束力。同时也意味着我市在综合性文物保护法规之外,有了专门针对长城的专项法规,彰显了我市保护文化遗产的信心和决心。条例的出台,对于我市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长城1号旅游公路的建设也将大有裨益。
长城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重要象征。保护长城,时不我待,相信只要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把关于长城的历史故事、抗战故事等讲好、发挥好,让更多人关注长城、保护长城,这份伟大的人类奇迹必将焕发出新的生机,长城文化、长城历史、长城精神等必将得到更好地传承和弘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