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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切莫任性

孙 权

  由于高楼大厦的大量出现,近年来,“高空抛物”的事件也屡屡出现,其引发的舆论关注度也越来越高。随着“高空抛物罪”的单独入刑,也更加清晰地告诉人们,“高空抛物”切莫任性。

  日前,我市有媒体以“男子高空抛物 楼下6车受‘伤’”为题,对近日发生在我市的一起“高空抛物”事件进行了报道。报道称:有多位居民反映,一小区住户从自家窗户扔下花盆、酒瓶等,6辆轿车被砸,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面处理,防止这种危险行为再次发生。无独有偶,几天前,我市某小区一住在三层的业主在自家窗户前的露台上见到几件快递包装,于是将其粘到楼道的公示栏中,并写字注明提醒快递单上的人不要“高空抛物”。该事也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引发了评论,邻居们对此类向窗外丢垃圾、抛物的行为纷纷表示不满和担忧。

  今年3月1日,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高空抛物”作为新罪名单独入刑,标志着国家从法律上遏制高空抛物这一不文明行为的约束力已经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倘若以文明与否去考量,尚无法有效遏制“高空抛物”,那么,“高空抛物”入刑,便开始向那些“不自觉”的人悬起了法律的利剑,不法者受到的也将会是法律的惩戒。

  法律的目的不是惩戒,而是在于保护人的利益,管住楼上那只无所忌惮、不顾及他人安全、抛弃了文明与道德的手,让“高空抛物”伤人的事件尽可能不要出现。“高空抛物”切莫任性,面对法律的约束,每个人都应当自觉提升社会公德、法治观念,让拒绝“高空抛物”成为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遵守法律的行动自觉,通过人人尽力,真正筑牢高楼下的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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