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红 见习记者 何嫱
她是全市侦查监督工作的“冲锋者”,曾连续两届在省检察院组织的侦监业务竞赛中名列前茅,获文书制作单项第一。她被干警们亲切地称为“女捕头”,参加工作10余年来,办理各类监督案件上百件、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她先后获得全省“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 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三等功、“三晋优秀女检察干警”、全市检察系统“杰出检察官”“爱岗敬业”模范等荣誉。她就是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方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方奕坚持“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严把案件“定性关、退查关、不捕不诉关”,积极推进专项斗争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为了提高全市检察机关工作效率,她积极探索创新了提前介入、快捕快诉、部门协调配合、“四个一”、线索摸排等10个配套工作机制,制定各类工作方案10余个。针对专项斗争初期暴露出的数据问题,她对全市近百件案件进行逐案逐项评查,发现问题136项,及时通知检察官进行整改。通过撰写《大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数据问题的情况报告》和《关于规范大同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数据录入及统计工作的实施办法》,从案件接收、数据录入、部门协调等多个方面对数据工作予以规范,破解了我市检察机关的数据问题。她深入研究犯罪高发、频发的行业和领域,共计开展各类调研活动10余次,撰写《大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安分析报告》,从犯罪行为入手破解综治难题,受到行业内一致肯定。
参加工作以来,方奕始终用自己的言行践行着检察官职责,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2013年,在办理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审查起诉案时,因被害人姐夫临走时无意中说了一句“有人说当时开车的不是他,是他儿子”,她便开始自行补充侦查,最终证实确系父亲想为儿子顶罪,她及时纠错、捍卫了司法公正。2017年,办理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时,被害人丁某(13岁)因违反交通规则而丧生,她调取学校周围监控视频,发现学校附近的交通问题存在重大隐患,遂发出检察建议,呼吁学校、交警部门及家庭联合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2018年,办理贾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二审抗诉案件时,一审法院宣告贾某某无罪,基层检察院提请抗诉,但法院对于该罪名法条的适用正确,基层检察院以此为抗点有些欠妥。为此,她连续一周反复研究案件和判决书,直到发现程序上的问题,改变抗诉理由另辟蹊径支持抗诉,后该案被发回重审,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