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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一退两抗”药品需进行登记

严禁向“有问题”人员出售

  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目前,全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严禁向“有问题”人员出售。这是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的。

  “一退两抗”药品指退热药品、抗病毒药品、抗菌药品,可以用于对症治疗新冠病毒肺炎的发热等表态症状。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时,需要索取购药人员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测量购药人员体温,并查验购药人员的“健康码”和“行程码”。对体温正常,健康码显示绿色,且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未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购药人员,方可销售退热药品、抗病毒药品、抗菌药品。

  严禁向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显示黄色和红色)或行程码显示14天内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出售相关药品,并应规劝引导其到属地卫健委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将购药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疫情防控部门,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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