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芳) 下月起,我市将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采暖补贴,每人每月能领到672元,领取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共计3360元,这是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的。
为了让失业人员温暖过冬,保障其冬季采暖期间的基本生活,省政府2013年第32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从2013年冬季采暖期开始,为在采暖期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采暖补贴。据了解,采暖期是指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3月,月补贴标准按山西省企业退休人员采暖补贴标准的五分之一执行。在采暖期内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停止发放采暖补贴。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不发放采暖补贴。
市社会保险中心有关工作人员提醒,采暖补贴不用申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采暖补贴会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