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自己方便,无视电动车上楼禁令,日前我市和平佳苑小区某住户在室内停放的电动车引发火情,幸亏消防队员扑救及时,才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险情范围的进一步扩大。这一事故教训应当引起广大居民住户深刻反思,如果一味侥幸行事,不把安全规章当回事,会害人害己。
针对电动车上楼屡屡引发的惨痛事故,今年8月,《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新规对电动车违规充电停放以及惩处措施都进行了具体明确。大多数高层住宅小区都按照新规要求,采取有效举措进行防范。但一些管理落后、措施不到位的小区,电动车上楼情况依然存在。这一隐患不进行清除,将严重威胁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无小事,灾祸起于忽微,任何隐患都大意不得。电动车上楼禁令之所以在一些小区执行不到位,一方面是个别住户有侥幸心理,不把安全当回事;另一方面是物业管理以及监督力量缺乏和松懈所致。只有各方共同行动,形成对违规行为围追猛打之势,使禁令真正得到大家的敬畏,让执行并维护安全规章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才能最大程度保证我们的居住安全。
管理到位的小区,不仅有人防也有物防,在电梯安装有关设备,电动车自动被限制在外;管理不到位的小区,多是仅仅张贴一张禁令告示完事,手段形同虚设。无论是住户,还是物业等管理监督单位,都是安全的参与者和责任者,必须时时刻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为我们的生活空间筑就牢靠的安全堤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