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锦秀) 随着消费者邓女士与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双方在投诉调解书上签字,一起沉积三年之久的消费纠纷最终达成了和解,拿到33万余元购房款的邓女士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这也是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启动“三消”联动试点工作以来,处置的一起典型案例。
2018年,邓女士在我市一家房地产公司贷款购置一套房屋,先后交纳定金及购房款共计33.2159万元。后因邓女士个人原因一直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该公司将邓女士已交定金的房屋另行出售。邓女士曾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多次沟通一直无果。
今年9月,市消协接到邓女士投诉后,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调查了解,邓女士曾先后两次在该公司售楼处签订承诺书,承诺如办理不了个人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贷款手续,自愿放弃10万元定金及房屋权属。了解实际情况后,市消协工作人员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调解,该公司负责人也积极主动配合,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书,该公司退还邓女士全部定金及购房款。
据悉,市消协从今年7月召开“三消”联动试点工作部署会以来,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构建了三位一体的联动投诉调解机制,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监管格局,切实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截至目前,共接待各类咨询服务46件,解决消费投诉19件,挽回经济损失34万余元。市消协下一步将通过“三消”联动机制,密切配合,树立“大维权”“大消保”工作理念,切实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