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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药品 闫某被罚22万元

  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因违法经营药品,闫某日前被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罚款22万元。

  2020年12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关于闫某涉嫌非法经营药品的线索后,随即对闫某展开调查。经查,从2018年初至2019年6月,闫某私自购进中药饮片,部分送到某医院、部分送到药店,以虚假随货同行单随货并交付使用。

  由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发生时间为2019年6月,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以及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案适用旧法进行处罚。当事人闫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构成了违法经营药品的行为。据此,市市场监管局于日前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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