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高灵飞于2019年4月11日在阳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办理位于阳高县龙泉镇阳和首席10号楼6单元801室《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晋(2019)阳高县不动产权第0000399号,高灵飞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阳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