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尚丽) 从本月起,国网大同供电公司电力客户全面开启“自然月”电费结算模式,电费账单不再跨月,客户用电更加直观易懂,为客户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提供了保障,这也标志着该公司全面推行购售同期电费结算。
“购售同期抄表结算”指用电客户的抄表时间调整为每月末最后一日24时,实现购售电按自然月同期抄表结算的电费结算方式。长期以来,山西省发电侧电费以自然月周期结算,而售电侧电费以不同时间的固定例日结算,导致购售电两侧结算周期不一致,给客户经营指标管控、税收、节能减排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经过调整后,售电侧电费结算将实现全量客户以自然月为周期进行结算,电费账单不再跨月,解决了购电量、售电量、线损等经营指标与实际统计周期不一致和数据失真的问题,可以更好地优化综合线损统计方式,更好地完善抄核收作业模式及周期,支撑精益化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配置的不断提升。
购售同期调整切换工作完成后,每月1-6日为月度电费账单出账期,本次调整不影响正常用电,4月将完成购售同期首次完整实操并转常态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