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依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御河兴云桥北侧综合整治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和《大同市信访局信访事宜协调会议纪要第100期》精神,对兴云桥北侧棚改所属区域内部分房屋存在买卖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住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将第一批涉及此类情况的安置信息111户进行公示,征询异议。若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者,可在本公告登报后30日内向平城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总指挥部提出书面异议;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相关政策为现房主办理房屋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