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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

  本报讯 (记者 宋芳)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扎实推进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日前,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大防火宣传和隐患排查力度,开展了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连续查处两起野外违法用火案件。

  近日,在浑源县沙圪坨镇官道村和西坊城镇圪坨村,孟某和李某因焚烧玉米秸秆而引发森林火情,被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直属恒山森林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二人对其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分别对二人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遵守禁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整治违反农事用火、违反祭祀用火、违反林草业生产用火、违反经营生产用火、违反野外生活用火及各种故意纵火等违法用火行为。对因故意放火或野外用火造成火灾以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非法野外用火的,一律追究其监护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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