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的要求,现开展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0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及配套选煤厂技改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TB5818RY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查阅点: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怀仁市何家堡乡)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具体公众范围为:楼子口村、小峪村、东沟村等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其他关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87pb6qCD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反馈途径如下:
建设单位: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振国
联系电话:18634934880
电子邮箱:491150709@qq.com
邮件地址:怀仁市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反馈的时间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22日)。
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
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3日